FIRB全称是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这是根据1975年外国收购和并购法案(Cth)(“FATA”)成立并向财务主管报告的机构。FATA要求对澳大利亚企业,实体或土地进行某些投资之前由FIRB先进行审查。主要是用于政府监控外国投资,用于确保这些投资是有利于澳洲本国的,而限制纯外国投资者投资现有房产,是为了防止投机炒房,导致房价的不合理上涨。
在FATA定义下的“外国人”才需要获得FIRB批准,这个“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或者外国政府等等。本文主要讨论个人买房,则定义通常是指“一般情况下不居住在澳洲的个人”。
哪些人不需要获得FIRB批准?
如果是澳洲公民,无论是常居住在海外还是澳洲境内,购买新房产、现有房产或空地,作为自住或者作为投资,都不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
如果是持有任意类别的澳洲永居签证的外国公民,购买新房产、现有房产或空地,作为自住或者作为投资,都不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
如果是新西兰公民,购买新房产、现有房产或空地,作为自住或者作为投资,都不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不过如果在合同交换时不在澳洲,根据不同州或领地的要求可能会需要缴纳外国人印花税附加费。
哪些人需要获得FIRB批准?
1、持有澳洲临居类签证(包括两步走的准PR签证,如482/489/491/820/309等),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并且:
-只能购买一套现有房产而且必须是用于自住,如果不再是自住您需要将房产其出售,或者;
-可以购买房产作为投资,但是此套房产必须是新房产或空地用于建造新房产。
请注意:如果持有临居类签证与澳洲公民以Joint tenants(配偶双方在房产中拥有相同的50/50份额)的方式共同购买房产并且两人是配偶关系(包括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包括异性或者同性),则不需要FIRB的批准。但是,如果与澳洲公民是其他关系,比如商业合作伙伴、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亲人或者朋友,就还是需要FIRB的批准。
2、如果是外籍投资人士,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这套作为投资用途的房产必须是新房产或者空地用于建造新房产,不能是现有房产,投资后可以出租给其他人(包括比如在澳洲留学的孩子或者亲戚)。
外籍投资人士与澳籍公民或者持有澳洲永居签证的人作为配偶关系一起购买房产,FIRB的具体情况,可联系星联的律师详细了解。
自住or投资,自住↔投资
如果是持有澳洲临居类签证或者外籍投资人士,自住或者投资房的一些限制如下:
如果是持有澳洲临居类签证,可以:
-购买新房产或现有的房产;
-如果签证到期后准备长期离开澳洲,则可能会被要求出售现有房产;
-如果之后获得永居,可以继续保留房产。
如果是海外投资者,可以:
-可以购买新的房产或者空地用于建造新的房产来作为投资房,如果没有获得澳洲签证,一般不太可能被允许购买自住房
如果是澳籍公民或者永居,但长期定居在海外,证明在澳洲购房后有能力偿还债务是很重要的。
申请FIRB的费用
收取的费用根据想购买的房产或者土地的价值而异,具体请看下面表格:
住宅用地在——
100万澳币以下:6350澳币
100万-未到200万澳币这个区间:12700澳币
200万-未到300万澳币这个区间:25400澳币
注:申请费用可能会有更新等情况,具体费用在申请时以官方为准。
申请FIRB所需的材料
根据不同的购买类型一般会有不同的要求,详情请见FIRB Application Checklist。例如,对于住宅房屋投资来说,在购买前你可能首先需要填写住房申请表(Residential real estate application form)然后等待审批。在房屋交割后需要填写土地水源登记表(land and water registration form)。
最后
请注意:在确定了购买的房产后才能申请FIRB的批准,而不是在计划购房前就先申请预先批准。如果担心未能获得FIRB批准而无法完成购房,建议在签署合同时添加附加条款:允许在未能获得FIRB批准的情况下退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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