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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现在通货膨胀严重,很多人感觉工资增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再看看房价就更加叹气了。不知道你会不会萌生这个想法,死打一辈子工还不如试试自己做老板。
技术移民还是澳洲移民的主流,但是各级政府越来越鼓励技术移民尝试小生意,堪培拉和昆州都有成熟的技术移民-小生意通道,在塔州也越来越多人通过经营小生意来满足州担获邀或者489转887绿卡的要求。
因此,在澳洲的新移民或者准新移民,创业选择什么企业结构逐渐成为了一个常见命题,今天星联就给大家说说三大基本结构的不同和利弊。
Sole Trader 个体经营
Partnership 合伙经营
Company 公司经营
一
Sole Trader 个体经营
这是最为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自己独立直接管理和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义务都由个体经营者自己承担。在税务上,有记录、保存和申报税务的义务,个人和生意是一体的。
好处:
-个体经营者可以全权控制和管理资产和利润
-由于结构直接简单,创立的成本较低,法律方面要求最少。如果需要转让或者结业,流程和沟通上简单
坏处:
-经营开展和拓展可能会受限于个体经营者的能力和资本资源
-在税务上,个体经营者按个人边际税率缴纳
-个体经营者以个人资金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如果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个体经营者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企业的债务
二
Partnership 合伙经营
由2人以上20人以下签订组成,以投入的资金、时间和技术技能等方式共同分享产生的利润,同时也共同承担产生的责任和亏损。
好处:
-合伙企业的结构虽然也是较为简单以及成本较低,但同时可以通过个人资源或金融服务来获取更多的资金
-合伙人可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共同决定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根据正式的协议进行利润分配,合伙人一起应对困难和亏损的情况
坏处:
-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共同签订一份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将决定合伙的性质、各合伙人的出资比、每个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的争端解决、收益损失、共同经营时长等诸多问题,因此,如果合伙协议起草得不好,将对未来合伙经营有着不利的影响。
– 如果其中有合伙人去世或破产,合伙企业则可能面临解散。如果决定继续经营,则可能需要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合伙企业。
-每个合伙人都要对企业的债务和行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运营会被合伙人个人以及合伙人之间的意见不合等问题影响,其中合伙人的所有权转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吸纳新的合伙人要得到所有合伙人的同意授权。
三
Company公司经营
澳洲的公司分为私人公司和上市公司,重点说说前者。私人公司最多可以有50位非雇员的股东。但就管理法规而言,私人公司较为简单。在澳洲成立公司必须在境内设立一个登记的办事地点, 私人公司至少需要有一位常住地址在澳洲并且年满18岁的董事。但是公司的股东不会受到居住地点限制, 对于资本一般没有最低要求。
好处:
-产权为股东所有,公司由董事管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负有有限责任,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份额为限。普通情况下,股东的个人资产不会受到企业亏损或负债影响(除非股东是公司业务的担保人)。
-企业不会因为某一位股东的生病、身故或退休而结束,所有权的转让比较直接明了。
坏处:
-对比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公司的成立要更加复杂,涉及到更多的费用,也更需要法律和会计事务上的专业建议。
-有更多的记录保存和申报要求,相应的法律要求更多、更复杂和更严格。
-公司的董事可能会承担更大的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董事有合理理由怀疑公司已经破产或将要破产,没有制止破产交易或没有制止公司产生新债务的话,董事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写在最后
哪一种企业结构更加适合你个人、资金和业务情况,建议联系专业的律师给予深度的建议。毕竟创业经营都希望能成功,毕竟没有人想第一步就失算。
如有需要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需要协助,欢迎联系我们星联法律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给您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