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少无知的时候,也许有的人一时糊涂,犯了错误留下案底。由于找工作以及证件申请需要,在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时,很多人被卡在了这里。
但是,从社会接纳角度来讲,有些情况是可以满足“已失效犯罪记录”(Spent Conviction), 让曾经犯过错误后很长时间表现良好的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今天我们来讲一讲,在澳洲哪些情况可以使自己的犯罪记录不影响今后的工作和证件申请,开始新的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已失效犯罪记录,
只是没有可以披露的结果
"no disclosable court outcomes",
在某些特定工作或者核查中,仍然会存在,不是完全的撤销赦免。
已失效犯罪记录
已失效犯罪记录的目的是防止基于某些先前定罪的歧视。
已失效犯罪记录会限制披露较旧的、不太严重的有罪定罪和调查结果。
如果出于某些目的核对需要,则无论时长多大,对特定罪行的定罪都将被披露。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澳大利亚警察机构将采纳已失效犯罪记录优于披露犯罪记录。
联邦
“已失效犯罪记录”可以应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联邦、领地、州或外国违法行为:
自定罪之日起已经10年(或少年犯为5年);
该个人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以上的;
个人在10年(少年犯为5年)等待期内没有再次犯罪;
不包含法律规定的例外罪行。(完整的例外清单可从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获得)
已失效犯罪记录开始生效后:
受保护的定罪人不必向包括联邦当局在内的任何人披露该定罪
犯罪条例还规定了“法定”或“监管”的例外条款,以防止某些罪行也被包含在内。
新南威尔士
在新南威尔士州,规定如果一个人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无犯罪行为,则该人因相对轻微的罪行被定罪的影响会被撤销。
对于新南威尔士州的定罪,如果一个人自定罪之日起有 10 年的无犯罪期,则定罪通常会成为“已失效犯罪”。
但是,某些罪行记录不会失效。包括:
已判处6个月以上监禁徒刑(定期或居家拘留不视为监禁);
对公司和其他法人团体的犯罪;
违反1991年《刑事记录法》的性犯罪;
规章条例规定的例外
昆士兰
根据昆士兰 1986 年《刑法(罪犯改造)法》,在完成规定的改造期限后,定罪自动成为已失效犯罪。
时间段是:
如果是成年人,犯罪人在定罪时的可公诉犯罪行为 10 年后;
如果是少年犯,时间则是5年后。
如果某人在改过自新期间被判犯有后续罪行,则该期限自后续定罪之日起计算。
罪犯被判处 30 个月以上监禁(无论该刑期是否缓刑)的定罪被排除在该制度之外。
一旦等待期届满,一个人否认(包括宣誓)该人已被定罪是合法的,但是该定罪必须不考虑特种职业许可目的。任何人披露其犯罪记录都是非法的,除非:
被定罪的人同意;
部长已授予授权披露的许可;
该披露可按规定获豁免
南澳
信息披露受2009年南澳大利亚州已失效犯罪法案的约束。如果根据该法案,这些定罪被视为“已失效”,则披露有关某人犯罪记录的信息是违法的。
维多利亚
出于就业、志愿工作或职业许可/注册的目的,警方可能会根据维多利亚警方的“信息发布政策”限制发布个人的犯罪记录。
如果您有犯罪记录,“信息发布政策”可能会考虑记录的年份和信息发布的目的。
如果自您最后一次被判有罪以来已过去 10 年,在大多数情况下,警方会告知您没有可披露的法庭记录。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可能会披露超过 10 年的记录:
超过 30 个月的监禁;
严重的、暴力的性犯罪,并且核对的目的是与儿童、老人或残疾人一起工作;
符合预防犯罪或公共安全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最近的指控或尚未诉诸法庭的未决案件也可能被披露。
西澳
根据1988年 (WA) 已失效犯罪法案第7(1)条的规定,如果过了10年以后,被处以 12 个月或以下的监禁或少于15,000澳币的罚款的罪,会被西澳警方认为已失效犯罪。
所有其他定罪,例如根据该法案第6条适用的“严重定罪”,只能通过向地区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依据1988年的Spent Convictions Act 1988 (WA)条款,决定是否批准已失效犯罪。
最后
“我以前没的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年少无知时的错误,如果符合条件,也避免当事人受到社会的歧视,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说很人性化了。当第二个机会来临时,人们也会更加珍惜,为社会作出贡献。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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