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是一个对小生意者很友善的地方,很多移民都会选择在这里合伙经营一个生意。但是在现实经营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生意出现问题经营不下去,合伙人之间因为分歧最终也闹得不欢而散,最终落得一个“人财两空”的结局。其实根本原因是事先没有签订一份“股东协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属于公司章程的补充文件。协议中会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们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被如何拥有和管理,股东权利受到何种保护,股份的转让、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股东可以退出公司等相关事宜。
虽然理论上,每个股东的利益都是一致的,大家都觉得,做能赚钱的决定就行,但是实际操作中其实不然,会涉及到很多实际问题,比如:
– 公司赚钱了,该不该分红?什么时候分?
– 有人要卖股份,该不该卖?同不同意卖?怎么卖?
– 公司经营不善,亏损了该怎么办?亏损怎么分?要不要继续投钱?
– 有人想关闭公司了,有人想申请清盘了,怎么办?
…
尤其很多好朋友会选择合伙开公司,但是做生意股东之间意见产生分歧非常常见,因此导致朋友反目的案例我们也是见了太多了。对于在澳洲创业的华人而言,在开始合作之前,很多人不会制定一个规则,在经营或者接手一个生意的时候,很多细则都事先没有交代清楚,这对于运营公司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那么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有什么区别?
很多时候人们会把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概念混为一谈,认为有公司章程就足够了,不需要另做股东协议,其实不是这样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并行关系,而不是取代关系。公司章程是对公司重要和基本问题作出规定的对外的法律文件,除了公司股东以外,其他债权人或社会公众都可以查阅。但股东协议不需要对外公示,它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文件,用于调整股东之间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公司章程未约定的地方作出相关规定,属于公司章程的一份更为细致准确的补充文件。
股东协议通常会包括哪些条款?
绝大多数的协议都会包括:
1. 出资条款
2. 董事(法人代表)指派条款
3. 管理权、责任和信息条款
4. 分红和融资条款
5. 股份转让条款
6. 退出机制条款
7. 违约条款
8. 僵局和争端解决条款
实际运营中,很多核心问题需要合伙人事先作出约定,否则等公司有了麻烦之后再谈判,股东之间其实已经产生了分歧,这时候再要谈判,难度可想而知。
说一个简单的案例
张三和李四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各占50%,来经营一个小生意。双方合作前没有做股东协议。张三是公司董事,但不参与实际的运营和管理,当个撒手掌柜。由于双方的经营理念不一样,对生意上的一些决策产生了分歧,张三就想以董事的身份要求把店关了,但是李四坚决反对。李四是平时真正经营公司的人,所有公司的账目和税单都在他手上,他拒绝提供这些材料给张三。双方的分歧无法解决,公司更加经营不下去,最终双方都损失惨重。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就是两人在成立公司之初就没有签订股东协议。
如果张三和李四事先签订了股东协议,就可以规划好以下事情:
1. 双方各占50%股份,不存在大股东小股东一说,如果出现意见不一致,该怎么处理;
2. 如果其中一人要求转让股份,另一方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另一方不购买,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方,股份的价格又该如何确定;
3. 双方创立公司持股时,是否要限制必须持股的时间;
4. 双方产生争议,需要有一个怎样的解决机制;
如果作出清盘和关闭公司的决定,需要通过怎样的流程;
5. 公司账目应该如何保管,需要查阅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张三和李四一开始就找律师签订一份股东协议,这些争议就可以避免发生,而且协议中对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规定得越细,在真正出现争议时就可以更顺利地解决。
说了这么多,其实股东协议的本质就是一个未雨绸缪的作用。在我们遇到的很多合伙人产生分歧闹上法庭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关系很好,认为大家都是多年好友不需要额外签订协议,但在实际利益纠纷产生时才后悔当初没有规划好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合伙做生意时,切记不要感情用事,“丑话说在前头”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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