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打排卵针,未婚先孕,借子上位,强行离婚,分割财产,抢抚养权,要赡养费。这些看上去足够狗血的桥段无数次的在各种影视剧里上演。
然而,现实中真实的案例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影视作品,甚至能惊掉你的眼球。 你能想象有些所谓的“名媛”发家致富的手段就是靠打排卵针故意怀上富二代的孩子,然后通过一系列结婚,离婚,抚养权的争夺获得大笔财产,实现财富自由吗?
如果富二代想不结婚也可以,孩子抚养费可以当做“名媛”的长期饭票,富二代要是想不生下来也不是不行,那我们商量一个营养费和青春损失费怎么样?一些富二代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骗”走了身家。当然,这里说“骗”并不准确,毕竟从法律而言,还真不能认定这些所谓的“名媛”存在违法行为。
之前我们探讨过澳大利亚关于双方分手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今天,我们来聊聊关于子女抚养和父母身份认定的话题。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在澳大利亚,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即使父母已经离婚,甚至根本就从不存在婚姻关系,这种抚养义务依然存在。
对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这种抚养义务主要体现在经济支持方面。
例如,父母离婚后,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那么作为父亲就要为孩子的生活提供经济支持,称为“Child Support”. 这种“Child Support”一般情况是按周期支付的,例如按月或按年支付。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周期性支付就是“Child Support”的全部。在周期性支付的同时也可能包括基于特殊目的的一次性支付,例如支持孩子上私立学校的费用。
“Child Support”也并不一定只包括现金支付,将某些财产,例如不动产等,转至孩子名下也属于“Child Support”的范畴。“Child Support”可以依据父母私下里达成的协议进行,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也可以请政府部门(the 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安排相关协议。对于协议不满意的一方也可以进行法律诉讼。
总而言之,澳洲法律极其重视对于儿童的保护,作为父母必须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
看到这,各位看官应该了解了,如果一位富二代“喜当爹”,无论是否与孩子的母亲存在婚姻关系,他都必须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并很有可能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不过,根据大多数狗血剧的桥段,当事人都会大吼一声“那孩子不是我的!”然后就是血雨腥风的豪门内斗,心碎的母亲万念俱灰带着孩子隐姓埋名,远走他乡,20年后,孩子长大成人,出场自带BGM和慢动作,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属于我的我一定要夺回来”……………
不好意思,扯远了。剧情虽然狗血,但是确实实在在的涉及到了一个很严肃法律问题,就是承担“Child Support”有一个必要前提,首先要证明这个人是孩子的父母。
有人也许觉得,父母还需要证明吗?事实上,这事还真需要证明。在申请政府做“Child Support”评估的时候,第一个必要步骤就是要证明父母的身份(Proofof Parentage)。
大家也许觉得,证明父母身份这事太简单了,如果有争议,干脆做个DNA检测不就可以了。没错,DNA检测确实是作为在父母身份存在争议时的一个解决办法,但是这种方式往往缺乏实用性。
试想,如果男方声称自己不是孩子的父亲,孩子的母亲无奈向政府申请做“Child Support”评估,政府会怎么做呢?要求男方和孩子做DNA检测吗?如果男方不配合呢?周期会不会很长?这些现实障碍都决定了DNA检测不会是认定孩子父母身份的首选措施。
相反,政府部门在做“ChildSupport”评估时,并不接受DNA检测结果作为认定父母身份的依据,DNA检测结果是法院作为判定父母身份的主要依据,而政府部门会依照相应证据对孩子的父母身份做出默认推测,称为 Presumption of parentage。
在早期FamilyLaw Act还没有颁行的时候,对于父母身份的推测是基于一些判例及当时的社会环境的,甚至一度认为私生子相较于婚生子女而言应当享有较少的权利。
在当今的澳大利亚,对于父母身份的推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依据,充分涉及了各种情况,例如单亲父母或同性伴侣所生孩子可能带来的复杂性,并考虑到了生殖技术的进步和代孕日益普遍的使用。
首先,如果孩子是在婚姻期间诞生的,那么会自动默认夫妻双方为孩子的父母;
如果孩子的父母并不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如果在孩子出生前44周到20周期间,父亲和母亲是住在一起的,那么就直接默认孩子的父母身份;
当然,如果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件记载了孩子的父母,例如出生证明,那么也会直接默认孩子父母的身份;
另外,被收养的子女,虽然与父母没有生物学上的关系,父母身份也会被依据相关收养文件被直接默认;
关于同性婚姻,代孕,试管婴儿等的父母身份问题,法律也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以上就是政府部门做出父母身份认定的相关依据了,当事人所要做的就是提供相应的证据,然后由政府部门进行评估,并作出父母身份的相应认定,从而决定是否对“Child Support”做出评估。
当然,作为狗血剧情的富二代可能会反驳,难道婚姻期间出生的孩子就一定是我的吗?难道同居期间出生的孩子就一定是我的吗?出生证明就一定能证明血缘关系吗?这么严肃的事情,连DNA证明都不认,政府部门这么不负责任的吗?
事实上,政府部门还真不考虑你的这些反驳。这里需要大家理解一下澳大利亚的权力架构,政府部门其实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四个字“依法行政”,或者通俗一点说就是“照章办事”。
法律要求这么认定父母身份,政府就这么认定,不服可以向有权部门,也可以向法院申诉,政府部门不负责解决争议。通俗点说,政府负责照章办事,法院负责解决纠纷。
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服政府作出的默认父母身份推定,并申诉至法院,那么法院会怎么办呢?
大概率的,法院面对这类争议会安排DNA检测,来认定真实的父母身份。
然而,法院也会面对很对许多特殊案例,这些案例中不是简单运用技术手段就能认定父母身份的,例如在Masson 案中,Masson作为精子捐献者虽然与孩子具有生理上的联系,但是依据新州法律,Masson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孩子的父亲,即Masson并不负有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但是,Masson一直与孩子保持了亲密的关系并经常探望孩子。最终,澳洲最高法院认可了Masson作为孩子父亲的身份,并未把他视为单纯的精子捐献者。
在该案的判决中,最高法院认为:“父母”一词的普通的、公认的英语含义是一个事实和程度的问题,要根据对“父母”一词的普通的、当代的理解以及案件的相关事实和情况来决定。
无论剧情多么狗血,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无论如何,孩子都不应当成为达成其它目的而被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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