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认为家庭信托可以保护资产免受离婚和财产分割程序的影响。这篇文章就展开说一下,家庭信托是什么?在离婚时,家庭信托能否保护财产不被另一半分割?
什么是家庭信托?
在澳洲,家庭信托是一种常用的金融结构。它在一个或多个受托人的自由裁量权下运作,受托人合法拥有资产并控制任何商业利益。受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但家庭信托通常由父母一方或双方控制。受托人有权将信托的收入或资产收益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家庭信托的受益人通常是家庭成员,比如受托人的子女和孙辈。家庭信托是一种保护资产和限制负债的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在这种情况下,“全权”意味着管理信托的人有权决定谁应该从信托中受益,以及他们每个人应该得到多少。
家庭信托有什么好处?
家庭信托可以有效地保护资产不受破产影响。通常来说,受托人如果破产,债权人很难获得受托人持有的信托资产。它还可以减少纳税义务,并保护受益人免受不良消费习惯的影响。设立家族信托通常是为了向后代提供长期的财务支持。
离婚时,家庭信托可以保护我的财产不被对方分走吗?
在配偶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当其中一方是家庭信托的受益人时,可能很多人会问,信托资产是否应该包括在资产池中进行分割。很多人创立家庭信托时都认为,信托持有的财产在离婚期间是不可动的。然而,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家庭信托是否构成财产分割中资产池的一部分取决于配偶双方在信托中的利益。配偶必须对信托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法院根据以下几个因素决定配偶是否对信托基金拥有控制权,包括:
- 信托协议(Trust Deed)的条款;
- 指定人和受托人的身份;
- 配偶对受托人( trustee)或委任人 (Appointor)的影响程度;
- 受益人(Beneficiaries)的身份;
- 信托基金分配的历史;
- 信托资产如何取得;
- 配偶一方对信托资产的任何贡献;以及
- 从信托中获得的利益,如车辆、贷款或费用支付。
当配偶对信托没有控制权,而只是一个受益人时,信托可能不会被视为资产池中的资产。相反,当配偶期望从家庭信托中获得未来的分配,并且有从信托中分配的历史时,它最有可能被视为“财务资源”。家庭信托作为一种金融资源(Financial resources),不是像汽车或房子那样的财产,而是可以在未来产生收入的东西。这意味着,虽然信托可能被排除在资产池之外,但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确定配偶的未来需求时,将考虑分配的可能性。当然,现实中很多情况的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会试图隐瞒那些原本应该属于资产池中的资产。根据《家庭法》第106B条,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事法院有权撤销为了组织配偶对婚姻资产的索赔而设立的信托。这项立法赋予法院权力,确保本应该纳入资产池的财产不会因为设立家庭信托被隐瞒。
最后
如果咨询有关自己或另一半在家庭委托信托中的权益是否构成财产池的一部分,欢迎联系我们,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建议。</sp
如有需要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需要协助,欢迎联系我们星联法律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给您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